豫的痕迹,显然是惯於书写。」
查尔斯·沃伦冷冷地说:「伦敦受过教育的人,恐怕不少。」
阿方斯·贝蒂荣已经把自己皮箱放到另一张桌上,打开了箱盖,里面装着小玻璃瓶、薄纸、放大镜和毛刷,还有摄影用具。他从箱里拿出一瓶磨得极细的石墨粉末,在乾净的纸上倒出一点,又取出一把细软的骆驼毛刷。
「请把窗帘拉开。」他说。
柯南·道尔走过去,把窗帘整个拉开,让伦敦灰蒙蒙的天光洒了进来。
阿方斯·贝蒂荣调整好位置,让纸面斜着迎向光,又示意警员把原件从边缘托住。
他用毛刷蘸了一点粉末,在信纸上轻轻抖着,让石墨粉均匀地布满信纸;紧接着他又俯下身,从信的一角开始缓缓刷过。
起初,大家只能看见纸上沾了一层淡淡的灰色,等阿方斯·贝蒂荣刷去浮粉,那片灰色里竟然显出了几个细小的印记。
他立即停住,把放大镜拿过来仔细查看——那印记由一条挨着一条的弧线组成,弯曲着往里收拢,还有几处不完整的纹路。
「这就是写信人的指纹。」阿方斯·贝蒂荣说道。
查尔斯·沃伦往前挪了一步,瞪大眼睛看着,满脸难以置信——刚才还是乾净的纸,怎麽会突然多出几枚手指印?
阿方斯·贝蒂荣沿信封的翻折处继续刷,另一处纹路也逐渐露了出来;随後,他又换了一张乾净的衬纸,将信纸铺好,开始检查边缘。
靠近文字的地方还有一枚较模糊的印子,两处线条重叠,阿方斯·贝蒂荣看过後没有再碰。
「这些粉为什麽会留在这里?」史蒂芬森爵士也很好奇。「只要手指碰过纸,就会留下汗液和油脂。粉末会沾在那些痕迹上,纹路就能看见了。」
阿方斯·贝蒂荣说完,继续检查另一封信和信封。
几枚指印陆续显现,有的只有半边,有的糊得难以辨认。
他挑出两枚最清楚的,一枚在第一封信纸的边缘,另一枚在第二封信封的翻折处,通常只有写信的人才会触碰。
他在旁边放好小尺,又转身去布置照相机。
柯南·道尔替他拿来支架,他调整镜头,俯身看过焦点,再把信件连同小尺拍进玻璃底片。
拍完以後,两枚指印各有清楚的编号,在哪一封信、哪一面纸、什麽位置,都由柯南·道尔记了下来。
另一间可以遮光的房间,已经腾出来供他处理底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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