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学的一年级被教育的重要校园守则之一,就是远离时常扮演各种角色的那个男孩,别好奇,名字都别打听!
至于路明非自己,早就对如此处境习以为常。
毕竟你看,“孤身一人的衰仔”和“孤身一人的怪胎”,差别并不是很大。
甚至,身为怪胎被人恐惧,还更加有存在感。
而且他其实很乐意的一种状况是:除了和自己熟识的很小的一部分人外,只道听途说或者远远瞥见的家伙,对他情况的认知相当模糊。
这样,他沉浸于自己超美妙的自得其乐环节中,才不会太纠结于——
全世界都要陪着他来演一场最无厘头的疯狂大戏!
“这就是我这个仕兰头号妖魔鬼怪的美好品德啊,”迎着几人的目光,路明非如此在心里吐槽:“所以在害怕之余,稍微感恩戴德些我也是不介意的。”
“路明非?”有人喊他的名字。
路明非循声望去,看见了坐在边上的陈雯雯,依旧是白色的棉布裙,细软笔直的长发,一副很讨青春期男生喜欢的优雅文静样。
“孽缘。”
对于班上诸多男生的初恋女神,他却如此嘀咕。
和这个女孩的事得追溯到某个被阳光晒得发软的下午。
那天路明非大概是变成了某个被流放的忧郁大诗人,脑子里塞满了“啊!命运!”和“哦!爱情!”之类的感叹号,以及怎么也抒不完的愤懑。
他冲进图书馆,吓跑了附近所有看书的学生,霸占了最角落那张长桌,抓起不知道从哪个老师办公桌上顺来的红笔,就开始在桌上、在随手扯来的草稿纸上、甚至在自己胳膊上,疯狂书写“不朽的诗篇”。
等那股子“文思如尿崩”的劲儿过去,他抬头,才发现整张桌子几乎被他用狂草写满了。
阳光透过窗户,把那些龙飞凤舞的句子照得金光闪闪,纸片洒了一地,像给地板铺了层诗文的地毯。
而陈雯雯,就站在那片地毯的边缘,手里还抱着本《追忆似水年华》,眼睛瞪得圆圆的。
这出了名的文艺少女,看着满桌满地的“诗”,又看着路明非胳膊上那首长达二十行的“咏叹调”,最后目光落在他那副“世人皆醉我独醒”的沧桑诗人脸上……终于成功把自己感动了。
后来,路明非就总是被陈雯雯各种邀请,极为执着地要把他拉进文学社。
陈雯雯似乎坚信,那天的“创作爆发”是某种被埋没的天才的惊鸿一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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