远的牧场啃着风干的硬肉条放羊。
他的父亲有三个嫡子,两个庶子,他排在最末。
那几个兄长从不拿正眼看他,连吃饭的时候都不让他上桌,只能蹲在帐篷外面,从大锅里舀一碗底子里的汤水。
然后消息传来了。
冯胜屠了他们的部落。
男丁杀绝了。
他的父亲,他的三个嫡兄,两个庶兄,全死了。
连同部落里凡是高过车轮的男子,都被明军砍了脑袋。
消息送到军营的时候,周围的人都在哭嚎,贺宗哲将军更是差点拔刀砍了信使。
巴图蒙克也哭了。
哭了一小会,然后他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那么难过。
不对,他有些兴奋。
那个他想都不敢想的“那颜”位置,如今空了。
没有嫡子,没有庶子,只剩下他一个有万户血脉的男人。
蒙古人的继承法则简单粗暴,活着的最近血亲,便是继承人。
他只要能活着回去,那万户的牧场、牛羊、奴仆、帐篷,全是他的。
还有那个女人。
他父亲三年前打草谷的时候,从中原抢来的一个大明士绅家的千金。
皮肤白净得像是草原上最好的奶酪,一双眼如清泉,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他在草原女人身上从未见过的温柔和书卷气息。
父亲将她养在最深处的小帐里,轻易不让旁人靠近。
可巴图蒙克偷偷看过她许多次,有时候是隔着帐帘的缝隙,有时候是她到河边洗衣裳的时候。
以前那些念头只能在深夜里翻来覆去地想,想完了天一亮什么都不是。
如今不同了。
只要活着回去,那帐篷是他的,帐篷里的一切,都是他的。
可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,他被编进了这支三千人的先锋队伍,被派去试探明军的车阵。
试探,好听点叫试探,难听点就是送死。
巴图蒙克攥紧了手中的弯刀,骑在马上,跟着前面的大队往那座铁壳子靠近。
方才明军空心骑枪的那一轮冲锋,他侥幸避过了。
当时那些明军骑兵贯穿队列的时候,他正好在队伍最外侧,一个急转弯便避开了。
还有那些地雷把他吓得够呛,耳朵里到现在还嗡嗡响。
但他运气好,当时跑在队伍的后段,爆炸的时候只是被气浪掀翻了马,人摔在了一个土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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