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争从不是文人笔下“封狼居胥”的浪漫,它是裹着血的,一半伟大,一半残酷,要吃掉每一个踏进来的人。
秦军本来吃准了赵军后路被抄,军心不稳,没想到一上阵就碰见一群不要命的,完全被打闷了——赵军根本不是来打常规仗的,就是抱着拼命的架势往上冲。
喊杀声震得地都在抖,数不清的士兵扭打在一起,城墙下、壕沟里,到处都是摔下去的尸体,不过小半个时辰,原本胶着的战局,居然被这群疯了一样的赵军打成了平手。
宋安身披猩红将袍,站在高坡上,静静地望着秦军营地那无边无际的人海,刀光映着日光,翻卷着血肉模糊的浪涛。
白起站在他身侧,偏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甄芙,看得出这姑娘脸色不对,他自然清楚,第一次见这么大的阵仗,寻常男儿都能吓得腿软,她一个姑娘家能站稳,已经难得了。
白起心里微微一软,转瞬又硬了起来——这是他白起亲自教出来的学生,既然上了战场,就只能自己闯过这一关。
营墙上的血腥味早已经飘得满天都是,碎肉残肢铺了厚厚的一层,一摊摊血渗进泥土里,发黑发暗,谁也分不清那块碎肉原先是什么模样。战场上没人敢多看这些,多看一眼,下一个躺在这里的可能就是自己。
冬日的日头斜斜挂着,剑光映着日光,寒得刺眼睛。不远处,秦军的铁骑已经整队完毕,长矛齐刷刷垂着,马蹄刨着雪土,马速被骑催了又催,快得超过了耳边的风声,人马奔过,卷起的尘土像一阵狂风卷过大地。
无数喊杀声被淹没在金铁交鸣里,只剩下骨头碎裂的脆响和喉咙里挤出的嗬嗬声。
秦军打着打着,渐渐觉得不对了——这群赵军真的不要命了。
冲在最前面挡马的,大多是头发花白的老兵,他们死死缠住秦军先锋,等秦军耗完了冲力,年轻力壮的赵军就踩着他们的尸体冲上来,对着马背上的秦军挥刀就砍。
疯子,都是一群疯子。
秦军骑兵心里刚泛起这个念头,已经晚了——十几秒的功夫,冲在前面的秦军就被赵军死死缠住,无数刀枪劈头盖脸招呼过来,根本没有闪躲的余地。
一根长矛刺穿了一个赵军的胸口,那赵军怒睁着眼睛,临死前一口唾沫吐在了甄芙的铠甲上。甄芙垂着眼,手腕猛地一甩,长矛带着那人的身体飞出去,重重落在雪地上,像一块破布,再也不动了。
北地的雪干干爽爽,洋洋洒洒落下来,不过几个时辰,就给大地盖了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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